踢到鐵板!「父母過世留44萬存摺」兒子想領被拒絕:一定要本人 他出一奇招「銀行人員慌了」秒道歉
銀行主管出來後,王先生向他說明原委,主管聽完後就先向王先生道歉,原來是櫃員沒有弄清楚規則,其實沒有規定一定要本人才能領,只要檢附一些證明文件,錢就可以提領出來,同時主管也解釋,那位櫃員因為私人原因導致心情不好,所以態度才會不耐煩,事後銀行也對該員工做出懲處。
事實上在台灣,子女只要在父母過世一個月內,先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好除戶登記,再向國稅局申報及繳納遺產稅後,繼承人就可以辦理分割、處分遺產,這時就可以動用死者帳戶內的存款了。不過這位銀行櫃員堅持要求本人到場,也著實讓人很為難呀!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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