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裡,千萬別把這3件事做反了
很認同波蘭作家萊蒙特說的一句話:
“一切事物都是有順序的,如果沒有順序,那就會出錯。”
日昇月落是宇宙的規律,春夏秋冬是季節的順序。
夫妻相處,也要有一定的原則和順序,尤其是這3件事。
先承諾,後思量
一個朋友最近剛離婚,問及原因,她說:“也沒什麼原則性的大事,就是攢夠了失望,再也不想被辜負了。”
結婚5年,老公對她許過無數承諾,卻無一兌現。
結婚前裝修新房,老公答應幫她裝個衣帽間,後來考慮到老家的父母有時會過來小住,就把衣帽間改成了客房;
後來遇到特殊狀況,他們沒有辦婚禮,老公承諾要為她補辦一場婚禮,沒想到這件事被一推再推,最後竟不了了之。
平常生活中,老公也總是「言而無信」。
無論是去幼兒園接孩子,陪自己去醫院,還是回家探望父母,對方總是一口答應“沒問題”,等事到臨頭,才想起自己約了人、有工作……
30歲生日時,老公提前1個月就許下承諾:“這次一定給你個驚喜。”
從那天起,她心中就充滿了幸福的期待。
沒想到,在生日的前兩天,老公又告訴她,本來打算請幾天假帶她去旅行,可手上的項目正在關鍵時刻一時走不開。
「但這個計畫兩個月以前就開始了,何時能完工他應該清楚的呀!」朋友氣憤地說。
「每次都是這樣,沒有把握就隨便畫大餅,讓你從期待,到懷疑,再到失望、憤怒,心情就這樣起起伏伏,太累了。”
想想也是,最痛苦的,往往不是沒有希望,而是希望破滅後的失落感。
張小嫻曾說:“男人對女人的傷害,不一定是他愛上了別人,而是他在她有所期待的時候,讓她失望。”
很多時候,女人在意的不是承諾本身,而是男人對待承諾的態度。
一次次的“食言”,會讓伴侶覺得自己受到了愚弄和欺騙,同時也會對這份感情產生懷疑。
久而久之,便會消磨彼此間的愛與信任,讓婚姻出現危機。
人們常說“三思而後行”,夫妻相處,也應該“先思而後應”。
來源:視覺中國
先行動,後報告
「先斬後奏」這個詞想必大家都很熟悉。
當我們特別想做一件事卻得不到許可時,有些人便會自作主張,偷偷地把事情做了。
當生米煮成熟飯,對方只能被迫接受。
夫妻生活中,這個策略被廣泛應用。
在熱門影集《凡人歌》裡,身為副總的那偉拿到公司的選擇權協議,想要換一輛50萬的豪車,妻子沈琳卻不同意。
那偉覺得開一輛問題不斷的破車太沒面子,況且自己收入穩定,妻子也準備出去工作,換輛車不算什麼大事。
於是,他便私下把股票拋了,換了新車。
為了哄妻子開心,他還特意為沈琳買了一條項鍊。
結果,沈琳並沒有被他的「禮物」和「驚喜」感動,反而非常生氣,抱怨那偉不把她這個家庭主婦放在眼裡。
明明之前說好,家裡有大宗開銷兩個人商量著來,結果那偉卻違反協議,擅自消費這麼一大筆錢,也難怪沈琳會發火。
其實,沈琳的憤怒,一方面是心疼錢,更多的是不被老公尊重的委屈。
心理學家武志紅說:“作為愛人,我們內心深處都非常渴望被對方看見。”
婚姻中最怕的,就是把另一半當空氣,總是忽略對方的存在,什麼事情都自作主張。
這種「過度自我”,完全不顧及他人感受的做法,很容易破壞夫妻間的尊重和信任。
很多時候,對方爭的不只是一份決策權,更是一份尊重與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