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吃自助餐剩大半,被罰10750元,淡定付錢離開,老闆:出大事了,快把他追回來!

只是老人胃不舒服,小孩子還在鬧騰,就準備回去照顧老人了,這個浪費可以賠償,但是要賠償這麼高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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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就和門店的老闆鬧得很僵,雖然客人一再解釋,但是老闆可能是看人比較多,
依然堅持要收取罰款,沒辦法,一旁的老人身子還不舒服,這位客人只好妥協了,
不過在繳納罰款的時候,客人要求餐廳給開具發票,並讓餐廳隨便開,想罰多少罰多少,
自己可以報銷,照著六、七萬的罰!客人拿到發票就爽快的付錢準備走人了,
直到有人給老闆悄悄說了一句話,老闆還沒意識到事情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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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給老闆說明了其中的利害關係,老闆才幡然醒悟,追著客人要退款,
因為如果客人走了之後找到物價部門要求介入,說這家店存在不合理的收費,這樣會讓餐廳損失的利益更多。
還可能會被媒體進一步的曝光,說成無良商家天價賠償欺客
這樣就不是幾萬塊錢的問題了,如果最後鬧到法庭上,更是得不償失,老闆這才明白了事情的嚴重性。
對於這種自助餐浪費行為,大家怎麼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