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生病,我賣掉價值百萬的陪嫁婚房,婆婆怒了:親家母有兒子


老公可能是感覺自己無法說服我,就把這件事情告訴我婆婆了。
然後婆婆怒了,上門指責我做事欠考慮。
婆婆說:「親家母有兒子,又不是只有你一個女兒,為啥讓你一個嫁出去的女兒,來承擔全部的錢。
」
婆婆說了很多,意思是我有弟弟,給我媽治病是我弟弟的事情,讓我別管,別賣掉房子。
我氣笑了,我說我婚前的房子,我想賣掉就賣掉。
再說了,當初結婚的時候,我娘家掏空積蓄給我全款買婚房,你怎麼不說我媽還有兒子?
怎麼一個勁讓我不要辜負娘家人的心意,房子不能不要?
婆婆吵不過我,走了,我以為這件事情翻篇了。
結果她跑去找我媽,還和我媽各種「曉之以情動之以理」。
意思是父母都要為子女著想,不能因為自己,影響子女的婚姻和生活。
我媽知道我要賣掉陪嫁婚房,又反悔不願意了。
我真的氣死了,弟弟之前告訴我之後,我回了一趟娘家。
好不容易說服了我媽,結果被我婆婆給搞砸了。
我婆婆以為我媽改主意了,她又拿離婚說事,房子肯定不會被賣掉。
怎麼可能?
我怎麼可能會因為眼下看上去並不真摯的愛情和婚姻,而放棄我媽。
於是我再次和我媽溝通,我說賣掉房子給你治病,估計還能剩下三四十萬,我還可以拿這筆錢貸款首付買房。
所以房子還是會有的,錢也會賺回來的。
但是媽媽你要是走了,我就沒媽了,那我就成了野草了,你忍心嗎?
我和我媽哭成一團,媽媽再次被我說服,還保證肯定不會再有變動了。
我很堅定,老公也沒辦法,畢竟他不可能真的和我離婚。
婆婆也沒辦法了,因為我娘家人不見她,她在我面前,也只會翻來覆去說親家母有兒子,讓我不要上趕著當冤大頭。
我就很無語,娘家既然當初會給我買百萬婚房,如果弟弟有錢,又怎麼會同意我賣掉房子,還不是因為沒錢了。
婆婆完全沉浸在自己的邏輯裡面,反正女兒問娘家拿錢可以,但給娘家花錢,尤其還是幾十萬,那肯定不行。
不過我沒搭理,房子是肯定要賣掉的,因為我一定要給我媽治病。
可能有人說,賣掉房子是大事,我應該考慮老公和婆家人的感受。
而且娘家確實有弟弟,不應該大包大攬。
但我覺得我沒錯,我娘家值得我這麼做。
你們說,我對不對?--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