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張柏芝現身法庭,四個助理相伴陣仗大,遭前經紀人索賠逾千萬
張柏芝入庭之後,以基督教形式宣誓,並且以粵語作供。
狀告張柏芝的余毓興曾經是張柏芝的經理人,實際上在2020年他就向張柏芝提起了訴訟,不過由於各種原因所致,2022年才正式開庭審理。
余毓興稱與張柏芝在2011年7月簽訂了為期8年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合約中列明余毓興是張柏芝唯一合法的經理人,同時余毓興會向張柏芝一次性支付4000萬的片酬,張柏芝需要參與四部指定電影。
之後在2012年5月兩人再度簽訂《張柏芝兩部電影片約合約》,其中的片酬為2000萬,而余毓興當時支付了張柏芝276萬片酬為預付款。
算下來,張柏芝一共收了余毓興4276萬的片酬,而按照合約她一共要拍攝6部電影。
不過他稱張柏芝一直沒有履行電影合約義務,並且違反經理人合約,所以要求張柏芝賠償至少1276萬元,並且要公開其2015年5月至2019年月的收入賬目。
余毓興之所以會與張柏芝合作,他稱因為與張柏芝的父親為多年的好友,張柏芝還會稱自己為「契爺」,等於是仗義相助。
兩人的合作始於張柏芝早些年張柏芝在低谷期,那時候形象受損又離婚了,她急需4000萬買房處理物業交易的事情,余毓興心生憐憫,就答應做對方經理人,並且預付了4000萬的片酬給對方,只不過張柏芝並不配合工作。
而張柏芝這一方在庭上的回應是,與余毓興並不相熟,還質疑《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屬於偽造,沒有第三方在場見證,更稱合約上的簽名是他人假冒,且後來是余毓興不找張柏芝出演。
總之目前就是雙方各有理據,誰是誰非,也只能由法院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