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其一生,你不會因為優秀而被愛。”
苛刻地要求自己變優秀,
想以此獲得愛和認同。
——現代人內心問題的原罪
在心理行業呆久了,看的書和聽的故事越多,我就越發現——
很多內心問題的原罪,都是一種近乎偏執的嚴苛的自我要求:要優秀、做好人、不能犯錯.....
為了達到這些要求,有的人偏執,有的人抑鬱,有的人分裂。
於是我經常在文章裡鼓勵大家放鬆一些:不優秀/不如人意/犯點錯,也沒關係。
但很多朋友看完,很困惑:
明明就有關係呀。
我不優秀,怎麼在社會競爭中混口飯吃?
我不優秀,父母和老師怎麼會肯定我?
我不優秀,就上不了好的學校、公司?
我不優秀,怎麼可能吸引另一半呢?
這些困惑很合理。
縱使,過於追求優秀,讓人心理不健康。
但確實只有更優秀,才能更適應生存,得到更多的愛和認同。
自我逼迫的優秀vs健康的自我接納,似乎形成一種不可調和的矛盾。
所以,我認為很有必要寫一篇文章來做澄清。
追求優秀不一定會帶來內心問題,我們真正的內心衝突,是源自一種從小根植內心的功利式審美: 一個人能得到多少愛、欣賞和認同,取決於ta有多優秀。
你優秀,我親近你,否則,我就冷落你;
你優秀,我就認可你,否則,我就貶低你。
優秀的程度,定義了我們的價值,也決定了我們互相對待的方式。
1
不可否認,這個批判標准在社會中真實可見。
在社會競爭中,優秀的確很重要。
不優秀的弊端,隨處可見:
不優秀,就無法獲得更高的工資;
分數低,就無法進入學霸密集的名校;
拖後腿,就只能被同事批評......
如果我不優秀,我就會擔心:
別人會不會不喜歡我;
別人會不會不被我吸引;
別人會不會覺得我沒用....
只有我優秀了,一切才會好起來了。
在一定程度上,這些競爭的規則有效地激勵了努力的人,維護了每個人付出與收穫的公平。
而真正造成問題的是,在社會環境的熏陶下,我們把優秀當做最重要的護身符,習慣性地用它來定義人的價值。
並把這種社會的功利審美,帶回到家裡去。
卻不知,一旦把社會競爭的規則,放入了我們的個人生活和情感,會帶來多大的代價。
很多父母們,為了讓孩子們更適應社會,也為了讓自己變成一個優秀的父母,在別人更有面子有地位,用盡各種方式去讓孩子優秀。
於是,在最能獲得愛和安全感的家庭裡,卻用了最殘忍的適者生存法則 :
偏愛成績好的孩子,給他更多的關心;
考好了全家開心,獎勵孩子;
考不好,這個家庭氛圍都沮喪等等......
這會讓我們從小就感到一種絕望:我,不會無緣無故被愛。除非變得優秀。
這種經歷會在日後的學校、社會中得到驗證和強化。
優秀,變成了一個人行走江湖的武器和防禦。
但也給人的內心落下了很大的缺口:真實的我不配愛,只有優秀才配愛。所以要不斷逼著自己優秀,才可以不那麼戰戰兢兢。
這成了現代人內心衝突的一個重要來源。
2
著名心理諮詢師曾奇峰老師,曾分享過一個故事。
有一名女性來訪者在諮詢中問他:如果給我打分,100分是滿分,你會打多少分?
曾老師那一刻覺得很突然。
因為這似乎意味著,要抹去這個人立體的各個方面,而把她放在一個扁平的優秀刻度表上,功利地評價她的好壞。
諮詢師們一般不願意這樣做。
但這種打分方式,在這名女性來訪者看來,再正常不過。
原來,她一直生活在一個比較苛刻的家庭裡,有一對很功利的父母親。他們給她灌輸了這樣一個觀念:
你如果是90分,我就愛你90%。
你如果只有20分,我只有20%的愛會給你。
如果你因為一些原因,例如考低分、發生車禍,變成一個不如人意的人,那麼我可能就會少愛你一些。
所以,她在曾老師面前提出這個需求,本質上是:她需要這個分數,來確認自己的價值,確認自己可以被愛的程度。
這樣的評判方式,在職場上無可厚非。
但放在家庭、愛情、友情中,就太恐怖了。
尤其是發生在一個人的早年生長環境中。
加州大學的大衛·伯恩斯博士,曾對完美主義的父母做過研究。
他發現,這些父母很難純粹地獎勵孩子的行為。並且,一旦孩子做錯或做得不夠好,他們就會很不滿,甚至收回對孩子的關愛。
這樣的方式,也發生在追求優秀的父母身上。
孩子不優秀,就收回愛。
即使孩子表現優秀,他們也會在讚揚之後,加上一個魔鬼般的“但是” :
這次很好,但你可以做得更好。
潛台詞就是:
你還不夠好。
於是從小我們學會了,要獲得足夠的愛和關注,必須不斷追逐優秀。
無論怎麼追,都很難夠到父母的優秀標準,所以只能疲於奔命。
一旦這個模式根植內心,就會出現很多問題。
3
這種用優秀換取愛的馴養方式,有什麼後果呢?
首先,優秀變成了一種自我強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