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別人不給你好臉色看,這樣「懟」回去,更解氣

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至於什麼怕不怕,又不用靠別人來過日子,那為什麼要怕他們呢?果決點、瀟灑點,才更帥氣。
三、井水不犯河水,不理會別人的負面情緒。
人在江湖,有一個潛規則:井水不犯河水。
別人沒有侵犯、傷害我們的利益,那我們就沒必要在乎什麼。反之,別人侵犯、傷害了我們的利益,我們才需要奮起反擊。
說得直白一點。別人啥都沒做,就板著一張臭臉,沒有傷害到我們的利益,那我們就沒必要在乎他們,當他們是路人、過客就好,
但如果別人不知好歹,侵犯、傷害到我們的利益,那我們就需要“有仇報仇,有冤報冤”,給他們一點顏色瞧瞧。
別人的情緒如何,都是小事。不見得他們不高興了,我們也要不高興。應該說,別人不高興了,我們還要更高興一點。
切勿拿別人的負面情緒,來為難自己;切勿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切勿拿別人的一舉一動,來影響自己。沒必要。
四、別人越板著臉,我們越要過得幸福。
對一個人最大的報復,莫過於狠下心來,要比別人過得更快樂、更幸福。
試想,對方過得緊緊巴巴,絲毫不夠幸福,而你過得快快樂樂、幸幸福福,甚至於歲月靜好,那你覺得,別人對你,會有什麼態度呢?
態度就是,羨慕嫉妒恨,更苦著臉。我們越是幸福,他們就越是痛苦。如此,就讓他們更加痛苦吧。
應該說,比別人過得更快樂、更幸福,要比揍他們一頓,更解氣。因為精神上的傷害,遠比身體上的傷害,要更刻骨銘心。
談到這裡,一定有人會說,如果這個板著臉的,是自己的親人、朋友呢?
就算是親人、朋友,也要這般應對。自己過得好,才是真的好。至於別人是否過得好,那是別人的選擇,而不是我們的選擇,我們不應該「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