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安檢又出新規定,行李箱里千萬別裝這7樣東西!後果很嚴重,會有大麻煩
【11月起,安檢升級】10月31日午夜一過,全國所有機場同步啟用《民航旅客手提行李安全管制新規》。這回不是喊口號,執法隊拿著手持掃描儀在登機口「回馬槍」式抽查,抓到即罰,現場開單,沒有「代為保管」也不收「郵寄回家」服務。以下七樣看似無害的小東西,只要出現在隨身包,最高可罰五千元,情節嚴重還會併罰航班延誤責任金。
提早知道、提早清理,就能保住荷包與假期好心情。
超量液態分裝瓶 舊規100 ml×1公升透明袋,新規收緊為「單件≤50 ml、總量≤250 ml」。換句話說,以往能帶的十支小香水,現在只能帶五支,且單瓶不得超半支口紅高。
護膚「分裝針管」最容易踩雷:針管刻度超50 ml,不管實際剩多少,一律算違規。罰款600元起跳,液體當場倒桶。
可拆式行動電源 容量≤100 Wh仍可帶,但「外殼可拆換電芯」的設計被列為「潛在自燃體」。現場無法判斷電芯品牌就開罰,900元。建議改買「一體成形封膠」款式,並把容量貼紙朝外,縮短安檢判讀時間。
指尖陀螺含軸承金屬 減壓小玩具升級成「隱蔽銳器」。新規明定:任何可單手捏握、帶金屬軸承的旋轉體,都屬「可改裝慣性切割器」。安檢人員會讓陀螺轉起來,若能持續七秒以上、且邊緣露出金屬光,直接沒收加罰800元。想解悶,改帶塑膠拼圖積木。
折疊式理髮剪刀 「刀刃長≤6 cm即可隨身」的舊口訣作廢。新規只看「轉軸+刀刃」結構:只要兩片刃交錯,不論長度,都算「專業剪切工具」。美容剪刀、鼻毛剪、U形剪,通通託運。
違規現場罰1,200元,還要填寫「自願放棄聲明」。
大于6 cm的「L型」手機支架 沒看錯,就是日常刷劇神器。金屬L架被歸類「帶支點撬棍」,可用來撬開逃生艙門扶手。凡單邊長度>6 cm、厚度>3 mm的硬質支架,必須託運。建議改帶折疊矽膠款,或乾脆用紙飛機架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