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 春捲中毒案兇.手已抓到!!! 高雄市府震怒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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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業者隱匿食材一事,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及第47條規定加重裁罰新臺幣36萬元。
此外,就違反同法第15條暨第44條、第49條規定部分,衛生局再加重裁罰108萬元。
本案目前累計裁罰金額已達新臺幣144萬元,並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今(6)日下午由雄檢檢察官正式啟動指揮偵辦。
衛生局呼籲,民眾選購潤餅、春捲等即食食品時,應留意業者作業環境衛生、食材儲存及製作過程是否妥適,避免食用來源不明、久置常溫或未妥善儲存之食品。
如食用後出現腹痛、腹瀉、噁心、嘔吐或發燒等疑似食品中毒癥狀,應儘速就醫,並保留就醫單據及剩餘食品,以利後續疫調與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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