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眾公園激情上演「活春宮」,兩女子聞欲「冒.死」上前當「戰地記者」,「打羽毛球」意外被「黑化」成令人不忍直視的潮語

香港公眾公園激情上演「活春宮」,兩女子聞欲「冒.死」上前當「戰地記者」,「打羽毛球」意外被「黑化」成令人不忍直視的潮語
value101 2026-04-21 檢舉
不少網民疑惑,為何目擊者會用「打羽毛球」來指代不雅行為?

這一看似離譜的關聯,實則源於香港教育局早前發布的一份教材。
據悉,教育局曾在上載的中三公民、經濟與社會科(公經社科)教材中,專門設置「合乎情禮的親密關係」單元,其中提到一個情景:當男女初中生產生衝動時,建議女生立即離開現場,或「二人一起到運動場打羽毛球以轉移視線」。

初衷是引導未成年人正確處理青春期衝動的建議,卻意外引髮網友玩梗,「打羽毛球」逐漸被網友調侃、挪用,最終淪為指代不可描述行為的「潮語」。


事實上,這一辭彙的「黑化」並非個例,此前便有不少網友在社交平台用「打羽毛球」隱晦表達相關含義,此次公屋公園事件中,目擊者的一句配文,更是讓這一「潮語」徹底出圈,成為全網熱議的焦點,原本充滿活力的運動辭彙,也因此被賦予了令人不忍直視的隱晦含義,令人唏噓。

 

香港公眾公園激情上演「活春宮」,兩女子聞欲「冒死」上前當「戰地記者」,「打羽毛球」意外被「黑化」成令人不忍直視的潮語

比這更驚悚的是,馬來西亞檳城一對男女於清明節前後,在一墓園上演「活春宮」的影片也在網上瘋傳,當地警方證實,涉案的37歲女子和58歲男子已被捕,二人皆是本地人。


據悉,當地警方接報,社交平台流傳一段38秒視頻,顯示男子處於「全天然狀態」、女子則處於「半天然狀態」,在墓地石躉上

作出不雅舉動,一名華裔女子拍攝時斥喝其褻瀆先人,男子被撞破后從容穿衣道歉卻未獲諒解。
該墓園管理方證實事件,稱相信二人並非首次在此作出不雅行為,其行徑已引發公眾極度不安,已被警方申請拘留並進一步調查。

 

香港公眾公園激情上演「活春宮」,兩女子聞欲「冒死」上前當「戰地記者」,「打羽毛球」意外被「黑化」成令人不忍直視的潮語

事件背後,更需警惕的是事件背後的法律風險與社會影響。
不少網民疑問,在公眾地方作出不雅行為,會面臨怎樣的處罰?

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規定,任何人無合法許可權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
大律師陸偉雄曾表示,法例雖無明確規定不可赤裸上身,但若有故意滋擾他人的不雅行為,仍可能構成違法。

除此之外,根據《淫穢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第21條,任何人如在香港發布淫穢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穢物品,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

值得注意的是,若相關社交媒體或即時通訊群組的伺服器設於香港,其發布行為也將受到該條例規管。
此前曾有香港女子因在公共場所拍攝裸照併發布逾百條淫穢視頻被捕,便是違反該條例的典型案例。

小編在此呼籲,公眾應自覺遵守公序良俗,珍惜公共空間,同時也應理性玩梗,不要把「打羽毛球」這個很多人都喜歡的正常運動辭彙「污名化」,共同維護健康的網路環境與社會風氣。
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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