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於文鳳和周星馳分手,拿到2100萬分手費,轉身將周星馳告上法庭
她也曾盼過婚姻,可周星馳始終含糊其辭,甚至被問起時,還會刻意迴避兩人的關係。
失望攢夠了,於文鳳終於選擇放手。
2010年,兩人正式分手,周星馳給了她2100萬作為補償。
本以為事情就此落幕,可於文鳳卻發現,自己多年來幫周星馳打理投資,應得的報酬遠不止這些。
據她爆料,當年兩人約定,她幫周星馳打理房產投資,可獲得利潤的10%作為傭金。
而周星馳靠著那些投資賺得盆滿缽滿,卻只給了2100萬分手費,隻字不提傭金的事。
多次溝通無果后,於文鳳不再隱忍,直接將周星馳告上法庭,索要高達7000萬的傭金。
這場官司一打就是好幾年,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昔日戀人徹底反目成仇。
有人罵於文鳳勢利,分手后還要「敲竹杠」,可只有她自己知道,這不是貪財,是為自己討公道。
她出身豪門,根本不缺那幾千萬,她要的,是周星馳對她13年付出的認可,是一份該有的尊重。
反觀周星馳,面對指控,始終避重就輕,甚至一度否認兩人的約定,難免讓人寒心。
如今多年過去,這場官司早已塵埃落定,輸贏或許不再重要,但於文鳳的勇氣,卻讓人刮目相看。
她沒有因為愛而卑微,也沒有因為分手而妥協,敢愛敢恨,敢為自己爭取權益。
當年那句「貪得無厭」的指責,如今再看,不過是她不願將就、不願委屈自己的底氣。
於文鳳用自己的經歷證明,愛可以付出,但不能盲目;可以放手,但不能吃虧,這才是清醒女人該有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