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台灣人涉詐騙!遭柬埔寨法院羈押,最重徒刑曝光
警方調查顯示,這個組織涉嫌在金邊設立詐騙據點,透過架設假購物網站和偽造的網路商店進行詐騙,主要詐騙對象包含台灣和中國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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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柬埔寨「反電信網路詐騙法」規定,普通的電信詐騙罪可處2年至5年有期徒刑;若屬有組織犯罪、涉及多名受害人或情節嚴重者,刑期最重可提高至10年。
金邊初級法院調查法官昨天簽發羈押令,羈押這6名嫌犯,並以「有組織實施電信詐騙罪」對他們提起公訴。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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