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種情況下,我們應該要毫不猶豫地辭職,哪怕待遇再高

3種情況下,我們應該要毫不猶豫地辭職,哪怕待遇再高
value101 2021-05-23 檢舉

大家好,我是李雲飛,一位久經商場的創業老司機,關注我,每天分享一點財富乾貨,讓你的人生少走彎路。

以下這三種情況下,哪怕待遇再高,我們也要毫不猶豫地辭職。不然對公司不利,對自己更不利。

身在職場當中,有兩種​​不得志的人,一種人就是,一邊抱怨著公司的各種不好,一邊又念念不忘手中的薪水,結果打死他都不會辭職。

 

 

另一種人就是,三天一小跳、五天一大跳,沒有一家公司可以乾上一年的,在職場中永遠都是個打醬油的狀態。

所以說,選擇一家公司我們並不是憑心情選的,跳槽一家公司我們更不是憑情緒來跳的。

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以下這三種情況下,即使待遇再好,我們也要毫不猶豫地來辭職。不然最後只會溫水煮青蛙,不是把公司熬死了,就是把自己熬死了。

 

 

3種情況下,我們應該要毫不猶豫地辭職,哪怕待遇再高

 

一、公司的價值觀與個人不相匹配

每一個公司都有自己的價值觀,如果我們的價值觀和公司的價值觀相悖時,那我們還是乾脆趁早離職比較好。不然到最後不是公司邊緣化了我們,就是我們從骨子裡面來抵制公司,這樣對誰都沒有好處。至於不同的價值觀,不能說誰對誰錯,只能說是大家所追求的東西不同而已。

這裡面最好的一個例子就是馬化騰當初開發微信的時候,剛開始並不是交給張小龍來研發的,而是找一手把移動QQ做起來的另一位大佬。

但是這位大佬,不知道當初是不是不看好微信的發展呢?還是出於個人的利益考慮呢?他拒絕了研發微信。迫不得已,馬化騰選擇了五支團隊同時來開發微信。這一舉動既讓大家有緊迫感,也讓大家知道公司離開誰都可以轉。

最終讓當時在騰訊公司鬱鬱不得志的張小龍成功開發出了微信,成為了騰訊公司舉足輕重的人物。而那位大佬最終卻黯然離職,離開了工作多年的騰訊公司。

所以說,志不同不相為謀,人與人如此,人與公司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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