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新規來了!父母的房子一律「這樣」處理,別吃不懂法的虧

房產繼承新規來了!父母的房子一律「這樣」處理,別吃不懂法的虧
value101 2025-10-23 檢舉

家裡如果有繼承取得的房屋,如果符合自住房屋規定,可善用直系尊親屬的戶籍設立,讓所有繼承人皆能享有自住優惠稅率。(資料照/洪煜勛攝)

房屋稅2.0新制上路 繼承房產忽略1細節多繳4倍稅

家有遺產繼承注意!新竹市稅務局提醒,家裡如果有繼承取得的房屋,如果符合自住房屋規定,可善用直系尊親屬的戶籍設立,讓所有繼承人皆能享有自住優惠稅率,最高可省下4倍稅金。

 

房屋稅2.0新制上路 繼承房產忽略1細節多繳4倍稅

房屋稅2.0新制已于今(114)年五月開徵,如果民眾家有多戶房屋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課稅」,且未作有效使用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調高為2.6%至4.8%。 為鼓勵房屋出租有效利用,及兼顧繼承共有房屋取得使用共識困難,致非自願性空置,可適用1.5%~2.

4%優惠稅率,不過相較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仍有2倍差距。

民眾想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需同時符合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將該屋「辦竣戶籍登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條件,符合以上條件即可享有1.2%自住稅率。稅務局表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于全國合計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還能享有1%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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