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裡最不該說的話,很多夫妻每天都在說
其實是那些無謂的「比較」蒙蔽了夫妻二人的愛,傷害了彼此的感情。
丹‧格林伯格在《讓自己過著悲慘生活》中說:
“如果真的想過上悲慘生活,就去與他人比較吧。”
每個人都不是完美的,換位思考:
如果配偶說我們不如別人,我們也會陷入低落甚至憤怒的情緒當中。
但即使懂得這些道理,在日常生活中,似乎還是會不自覺地拿配偶去跟別人比較。
甚至只拿配偶相對弱的面向來對比其他人優秀的地方。
這樣的比較,配偶當然不開心,我們自己也會很失落,覺得為什麼自己的配偶這麼差、不如別人。
我們以為透過「比較」的方法,可以促使對方上進,是自己對愛人的一種督促,甚至是愛的表現。
但事實上,不但達不到想要的效果,反而會讓配偶覺得你就是對他這個人不滿意,完全感受不到你的愛。
那我們具體該怎麼做?
我們不應該總是拿配偶和別人比較。
他或許有一些缺點、短處,但也有很多值得欣賞的地方。
要不然當時你怎麼會看上他呢,對吧!
所以為什麼要用無謂的「比較」來傷害兩人的感情呢?
當丈夫張越爆發並說出「不願意過就離婚」之後,安妮反思了自己以前的問題,開始換一種角度去看丈夫。
雖然他升職慢,但是他工作已經很努力了,不能因為暫時沒有取得想要的成果就把他的努力一筆抹殺。
丈夫身材走樣,不再搬離前男友冷嘲熱諷,而是提議兩人一起運動。
來源:視覺中國
靜月覺得婚姻生活使她疲憊不堪。
自從結婚後,除了外出,她幾乎承包了家裡全部的早中晚餐。
每天一大清早起來,就開始準備早餐。
剛解決完全家的早餐,又開始思考人生的另外兩大難題:中午吃什麼,晚上吃什麼。
最痛苦的是,她本人並不喜歡做菜。
更何況晚上下班之後,已經很累了,卻不得不強打起精神繞道去超市買食材。
回家後連坐下休息一會兒的時間都沒有就開始在廚房忙東忙西。
她為此非常苦惱,常常對朋友抱怨:
「我真的不喜歡做菜。
「可是從結婚之後我為了我老公已經做了7年飯了你知道嗎?
「真的不敢想我是怎麼熬過來的,而且還得繼續熬。
“全都是為了他,全都是因為結了這個婚。”
朋友勸她那就別做了,靜月猛然搖頭:
“不行不行不行。如果不結婚我自己一個人,晚上回家不想吃就不做了,那就太輕鬆了。”
在丈夫王銖面前,她的抱怨自然也從沒停過。
甚至每晚做完飯她的心情就會很差,在餐桌上一直抱怨各種事情,彷彿一切苦惱、一切疲勞都來自於眼前的這個人、這樁婚姻。
但丈夫渾然不知問題的所在。
只覺得靜月脾氣壞,抱怨多,每次吃飯也硬著頭皮、食不下嚥。
靜月其實是落入了一種叫「習慣外歸因」的陷阱裡。
其實在婚姻中,像靜月一樣的人也很常見,常常會說「我不得不這樣」「我都是為了你才這樣的」類似的話。
彷彿自己做的事、承受的煩惱都是別人加在自己身上的,而非自己的選擇。
把所有煩惱都歸到了伴侶身上,彷彿對方是造成你一切煩惱的根源。
其實沒有人明確地強迫你做事,你可以表達出自己的感受或換一種角度看問題。
而不是先不情願地做了某事再用隨之而來的不良情緒消磨你與伴侶的愛意。
那我們具體該怎麼做?
1. 明確表達意願
靜月後來明確地告訴丈夫,自己真的不喜歡做飯,也不想再承擔做飯這項家事了。
丈夫王銖並沒有什麼異議,反而很理解:
“不做就不做吧,我也覺得你有時候太累了。”
之後兩個人要嘛分工,要嘛老公做,有時候乾脆出去吃或外賣。
最重要的是修復了關係,靜月晚上有心情在吃完飯之後和王銖一起去街心花園散散步,兩人不再看著彼此就厭惡、想逃避。
2. 改變看問題的角度
心理專家建議,當你為某事煩惱抱怨時,不如換一種句式表達。
例如當靜月想抱怨煮飯的苦惱時,可以用這樣的句式引導自己:
“我願意每天晚上做飯,因為我想…”
這樣可以使你發現你去做某事的真正原因。
例如,靜月可能內心擔憂外送的衛生條件和食材質量,也可能是覺得只有自己做的合理搭配的飯才能讓家人更健康。
換一種角度思考,她就能夠知道自己為什麼每天一定要煮飯。
做不做飯都是自己的選擇,正因為是自己的選擇,所以不必歸因於他人。
金橙在這次的調查中選擇了D:常對配偶下威脅性的命令。
她個性比較任性,從小家人朋友也都願意讓她,寵她。
所以不自覺就養成了喜歡發號施令、強人所難的毛病。
週六,她和丈夫洪文吵了一架。
起因是,她想讓洪文和她一起出門逛街。
洪文說:
“不行,我星期六想在家休息。”
已經工作了一周,他想好好睡一覺,然後在家裡隨便看看電視,上網,放鬆一下精神。
金橙卻說:
「你可真自私!這麼好的星期六,天氣也好,又都沒別的事,你寧可在家睡覺都不陪我出門!”
洪文一聽也生氣了:
“我自私?
「就因為不陪你出去我就自私?
“你可真會扣帽子,我就是想在家睡一天覺怎麼了?”
你一言我一語,說的話也越來越無情。
他們真的是不相愛了或是有什麼大矛盾才爆發的爭吵嗎?
並不是。
而是「強人所難」的命令傷害了他們之間的感情。
金橙希望丈夫可以和她一起逛街,這是她心中的需要。
為了滿足這個需要,她可以向丈夫提出“請求”,而不是直接“命令”。
請求和命令的差別是什麼呢?
一旦對方認為不答應我們就會被責罰,有不好的後果,就會把我們的請求看作是命令。
如果當你的配偶不同意你的請求時,你就批評指責他,那其實就是命令。
例如金橙指責丈夫是自私的,她最開始的提議實際上是命令。
她並沒有重視丈夫的感受,也沒有想到丈夫可能真的需要一天的休息時間。
我們多用請求的方式和配偶溝通,尊重和理解對方的需要。
這樣比隱含威脅的命令方式會有更好的收效,這樣才能跳出這個「強人所難」的問題。
那我們具體該怎麼做?
當金橙意識到自己的這個問題之後,就盡量只是表達自己的需求,而不是強制命令丈夫做事。
有一部金橙很想看的電影上映了,她下班後打電話約洪文一起去看。
洪文還是想一下班就回家。
金橙本想發火,後來調節了一下自己的怒氣,冷靜下來說:
“行,今天就回家吧,工作一天也挺累的。”
這時,洪文反而說:
“真抱歉啊,週五晚上吧,週五那天工作少,下班我們一起去。”
明明心中對配偶充滿溫情,卻被文中提到的4個障礙蒙蔽了愛意,是多麼可惜的事啊!
相信只要看透這4個障礙,我們的婚姻生活會更和諧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