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這三個法則,讓你免受借錢的損害
錢一旦借出去後,主動權就到了借錢的人手上,還不還,怎麼還,都由他說了算,他成了大爺。
借錢的時候,千萬要三思而後行。
為什麼說要藉近不借遠呢?
舉個例子,我和你是一個部門的同事而且合租,咱們倆天天都會見很多面,
你一天在幹啥,我基本心裡有數,對你的人品也有個大概的了解,
日後免不了還會有合作,如果你真的需要救急,有餘錢借點給你還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咱倆平日里都沒什麼交集,甚至幾年沒聯繫了,你只是突然缺錢了才想起找我,
我連你在幹什麼在哪裡都不知道,日後如何找你?我怎麼敢借錢給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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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急別借窮。
這與救急不救窮如出一轍,這人平時不缺錢,只是突然遇到了難事,
導致金錢方面有點捉襟見肘,這種暫時的困難我們可以量力而行地借給他,他也會記在心中,不會惡意地賴賬。
反過來,有些人一直就很窮,工資也很低,還喜歡透支用錢,
借錢來滿足自己的物質慾望,甚至把借來的錢當作是自己的,
我們為什麼要藉錢給他?你找他還錢的時候,他還得起嗎?很可能會死不認賬。
生活中,我們經常會礙於朋友間的情誼,不敢輕易拒絕別人的請求,有時把錢借出去後,自己還得找別人借,生怕失了朋友。
其實,大可不必這樣,完全可以事先亮出自己的底線,千萬不要怕得罪別人。
談錢不傷感情,不談錢才是真的傷感情。
如果他真的因為你不肯借錢給他,而鬧著與你翻臉,那麼這樣的朋友不要也罷。
你越怕得罪人,借錢之後就越不好意思去要,結果很可能錢也藉了,朋友也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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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梁關於借錢一事有著深刻的見解:
“借錢這個事兒,你要能藉給他,你就能給他,你要不能給他,別借給他,借錢特難辦,都是朋友,借錢就相當於把朋友借出去了,他還錢的時候,朋友就還回來了,錢沒還,朋友也跟著就丟了,有很大風險。”
深以為然,我們藉錢一定要把握好三個原則:借小勿借大,借近不借遠,借急別借窮。
這三個準則是我們處理借錢一事的法器,越早掌握,就能越早擺脫借錢帶來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