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多歲的70歲後,兒女找對象後,「不買房」成為了一種趨勢

五十多歲的70歲後,兒女找對象後,「不買房」成為了一種趨勢
value101 2025-01-22 檢舉

有一個詞語,叫「物盡其用」。

房子裡總是有人住,這反映了房子的作用。

如果房子一直空著,鎖起來,或一直讓房子處於毛坯狀態,也沒有打算入住,都是浪費。

70後的父母,在兒女幾歲的時候,就準備了婚房。兒女長大的過程,有十幾年,這段期間,所謂的婚房都是上鎖的,浪費是很大的。

我們的兒女,如果不在家鄉就業,卻在家鄉買房。這就可以看到房子的利用率,非常低。一年到頭,過年過節回來住幾天,其他時間,也閒著。

同時,外出謀業的兒女,在工作地點的附近,租房子居住。

 

從租房子十幾二十年,和買房子做對比,就會發現,租房子的性價比,也是很高的。

我的一個老鄉,在地區城市買房和車位。

車位將近十萬,租給他人,一年兩千左右。二十年也就是四萬左右。這樣計算的話,車位買不買,意義不是很大。

除了資金上的性價比,租房還有一個更大的好處,那就是“人去哪裡打工,就可以在哪裡租房”,房子是一直在用的,沒有絲毫浪費。

不得不說,但凡不用的東西,價格再貴,也是沒有價值的。

 

03

人和工作的流動性,和「不動的房子」形成了對比。

捫心自問,我們是為了讓房子不空著,就在房子附近找工作?還是找了工作之後,在工作地點附近買房子呢?

除了體制內,其他的謀生方法,多半是流動性很大的。跨省流動,也許在一輩子之中,會有三、四次。

每一次到一座城市,就買一間套房;到另一座城市,又買套房,同時把之前的房子賣掉。看起來是很不錯的方法。但現實卻很殘酷,一不留神,房子賣不掉,存在手裡一輩子。

人在流動,工作在變動,房子卻一動也不動。為了工作,很多人不得不把房子鎖起來,另外找住處。

從這個角度分析,我們還可能羨慕蝸牛,可以背著房子走。

回歸理性,就會發現,租房就解決了人口和工作流動帶來的居住困擾,到任何地方,都有地方容身。

 

04

我的外甥女,從湘南去長沙打工,找了一個湘西的丈夫。

夫妻結婚的時候,雙方父母都有縣城的房子。一開始他們打算在長沙買房,後來放棄了,決定租房子。等孩子要上學了,工作也更穩定了,在做打算。

夫妻拿到雙方父母給的買房錢,存起來,利息也夠租房子的租金。

曾經有一句這樣的話:“沒有房子,討不到老婆。”

到了以後,這句話應該是可以改一改,回歸理性。

70後的一代人,未來要如何持家,還要依照時代的改變去琢磨。

我們也真的折騰累了,以後的日子,兒孫自有兒孫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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